根据陕西省医保中心下发的函〔2013〕92号《关于2013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将公司参保职工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 2013年9月1日至29日的正常工作日,其中上午接受职工的申报材料,下午整理汇总;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申报病种:⑴原发性高血压病A、原发性高血压B ;⑵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;⑶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;⑷脑栓塞后遗症;⑸脑出血后遗症;⑹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;⑺糖尿病A、糖尿病B;⑻风湿性心脏病;⑼肝硬化(失代偿期);⑽精神分裂症;⑾慢性阻塞性肺病;⑿系统性红斑狼疮;⒀帕金森病;⒁恶性肿瘤。
三、申报所需材料
1、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(底色无要求);
2、近三年内相关病历资料,具体要求如下:
⑴、申办特殊慢性病病种的患者,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(限三年内)病例复印资料并在病历首页加盖医院公章。①住院病案首页②入院记录③出院记录④与申报病种有关的化验检查异常报告。
⑵、申报原发性高血压A、糖尿病A者,如无住院病历,必须提供近三年内三级医院的门诊病历原件、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的异常报告单。
① 糖尿病A必须提供糖耐量试验及多次空腹血糖异常报告单。
②高血压A提供心电图、X线、超声心动图或眼底检查异常报告单。
⑶、恶性肿瘤、血液透析、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者,需提供第⑴条要求的资料,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。
3、个人申报的《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鉴定
表》一份(书写工整、黑色笔填写);(表格及填表模板可在医保办领取或校园网校医院主页下载:http://xyy.xaut.edu.cn)。
四、请参保职工务必认真填报表格内容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
五、请各单位医保经办老师尽快通知本部门参保职工,需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者按本通知要求提交资料,以确保顺利申办。
联系电话: 82312162 冯丽娟 魏 宏
办公地址: 金花校区西五楼一楼北门处
附件:《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鉴定表》